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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的应急管控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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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的应急管控工作预案7篇

做好疫情应急管控工作预案,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对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今天小编整理了疫情的应急管控工作预案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疫情的应急管控工作预案

疫情的应急管控工作预案1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医疗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群众就诊

(一)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具体分区,按照就近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大新锰矿医院负责。

(二)封控区、管控区群众身体出现不适需就诊,由各管控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属地医疗机构,由属地医疗机构出诊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三)防范区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自行到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四)根据初诊情况,病情超出属地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由属地医疗机构汇报相对应医共体总院给予指导;如果均无法处理,由县人民医院派出120急救中心进一步治疗。

(五)危急重症直接拨打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出诊。

二、县城区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各乡(镇)群众就诊

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其他乡(镇)的群众,患一般疾病正常就诊的,就近在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如需到县城医疗机构就诊的,提前联系县城医疗机构,由属地村委(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各卡口给予放行。

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值班安排。

(二)负责出诊的医务人员及司机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封控区、管控区属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需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救治通道畅通。

疫情的应急管控工作预案2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五、响应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疫情的应急管控工作预案3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__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确保全体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的办公与工作秩序,促进公司发展和稳定运行,根据市县下达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发展公司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二、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职责

1、综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安全运行部等各部门:保护易感人群,协调公司综合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做好各分公司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根据发展公司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三、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的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通风工作: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确要使用空调的,必须定期换气。

2、消毒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个人要注重个人卫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应急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做为工作的重点,安全运行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综合管理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应急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和工会部门一起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外部以及内部各部门联系电话报警服务:110急救中心:120总经理办公室:工程部办公室: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二、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职责

1、综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安全运行部等各部门:保护易感人群,协调公司综合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做好各分公司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根据发展公司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三、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的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通风工作: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确要使用空调的,必须定期换气。

2、消毒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个人要注重个人卫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应急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做为工作的重点,安全运行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综合管理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应急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和工会部门一起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外部以及内部各部门联系电话报警服务:110急救中心:120总经理办公室:工程部办公室: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防控意识。

2、完善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传播和蔓延。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对疑似病例应做到快速处置,切实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时限。

二、工作原则及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开展工作。

1、加强日常监测,各部门负责联系在职员工监测情况,每天及时上报公司,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公司办公场所及公用车内加强通风换气,并使用消毒水对门把手、桌面等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3、通过微信群、宣传海报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4、落实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督促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对员工每日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体温监测。

5、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倡导全员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等。设置口罩等防护废弃物的专用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

6、首先摸排部门负责人有无武汉及其他重点疫区往来史。

7、各部门负责人要求逐个排查名下近期有无武汉及重点疫区往来的员工和家庭成员,如有及时上报。同时要求全体员工如无特殊情况少外出,并对员工作息与工作情况关心关注。

8、禁止非本公司用车、工作人员进入公司,待疫情结束后再另行安排。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疑似患者立即隔离观察。在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并做好相关登记。

9、公司在防疫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

10、布置后勤购买相关消毒用品,为复工前及日常消毒作准备。准备好消毒水及额温枪。

11、值班组要按要求正常值班,处理偶发事件,并接受上级巡检,同时做好自身防护。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分工

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制定的应急预案;

(2)全面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3)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4)负责指挥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对应急抢险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5)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6)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7)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2、应急办公室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3、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其中包括公司所有员工。

主要职责:

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负责患者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四、出现疑似患者应急响应措施

1、信息报告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医疗机构报告并就诊。

报告内容:患者症状、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患者接触人群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

2、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疑似、确诊患者时,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对疑似、确诊患者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疑似、确诊患者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釆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釆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或专业处理,防止二次传播。

(4)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疑似患者立即隔离观察。在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并做好相关登记。

(5)禁止非本公司用车、工作人员进入公司,待疫情结束后再另行安排。

(6)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7)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8)消毒灭菌。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溶剂可以有效灭活病原体。对办公场所、公司用车等进行消毒,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

(9)卫生间使用完毕之后,做好消毒和通风。完善卫生间洗手池、洗手液等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

(10)公司全体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体温。如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8。5℃,伴有全身不适症状,服用退热药物,如乙酰氨基酚,并进行隔离观察,必要时立即就医。

3、扩大响应

在公司所属范围内,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患者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4、后期处置

(1)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恢复工作。

(2)财务负责牵头核算应急所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3)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疫情的来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4)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上级。

五、应急工作保障

1、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由应急领导小组组建,主要包括现场救援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各组人员由专业相关各部门抽调组成,相关人员均应参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培训活动。

2、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额温枪等。

名称数量名称数量

口罩医用手套

额温枪含氯消毒液

洗手液75%酒精

隔离室废弃物专用

收集桶

3、通信与信息

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微信等方式进行。

疫情的应急管控工作预案4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建疫情防控全覆盖巡逻队伍的通知》(石新冠指办字〔20__〕79号)要求,为切实筑牢交通运输行业群防群控严密防控网,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巡逻范围

包括交通工程建设、养护企业,客运站、客运企业、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

二、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负责人:

设三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建管巡逻组:

陈从进、

主要负责交通建筑、养护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2.运输巡逻组:

主要负责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3.客运巡逻组:

黄晓芳、

主要负责客运站、客运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三、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各巡逻组根据工作要求,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逻,主要对经审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控物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是否擅自复工复产,经营场所是否有密集人员,人员信息登记上报是否及时到位等等。巡逻情况需及时进行登记(详见附件)。

2.严格处罚。对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其改正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业,待条件符合后再予开业。对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营业,待条件成熟后再履行相关手续报备。

疫情的应急管控工作预案5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我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幼儿园)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教职工、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

二。编制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所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全面摸排组、物资保障组、督导检查组、安全稳定组、宣传工作组、卫生防疫组、教育教学组、纪检监察组。在市委、市政府统一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学校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疾病防控、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全面摸排、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安全稳定、宣传工作、卫生防疫、教育教学、纪检监察等专项工作组,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实施联防联控,开展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

4、学校发生疫情后,会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分析和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发出处置指令。

5、协调本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6、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六。市教育局各专项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对接、协调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防控工作任务;负责对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市教育局防控工作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审核;负责教育局防控工作文件制定、下发和简报编辑、对上报告;负责疫情防控结束后所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协调需要局领导出席和参加的关于防控工作相关活动等。

2、全面摸排组:全面摸排组主要负责对全市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学生、邯郸籍在湖北疫区就读返邯大学生发热、疫区接触史等情况进行摸排,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上报。

3、督导检查组:负责对驻邯大中专院校;市直高中、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民办)落实防控工作措施进行日常的督导检查;负责开学后市直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及常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局领导和机关处室采取联系县和分包校的形式对全市学校进行定期分包督导;负责收集汇总各督导组督导检查情况。

4、物资保障组:负责对局机关和市直学校防控物资储备、防控工作经费落实等提供保障。

5、宣传工作组:负责涉及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信息发布;负责市教育局防控工作信息对外、对上宣传;负责有关涉校涉生的舆情监控,负责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舆论引导;负责师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6、安全稳定组: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负责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涉校涉生社会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局机关及市直学校离退休老干部、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7、卫生防疫组:负责与市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沟通、协调;负责学校疫情防控技术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中消杀指导,防护物资配备指导;负责学校防护物资废弃物处置指导;协调指导机关后勤中心对教育局机关大楼日常消杀、机关出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负责协调指导考试院对考试院办公场所消杀、出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负责协调指导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处室工作人员体温晨午检和外出情况摸排登记。

8、教育教学组:负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对学校日常管理的监督;负责停课期间“空中课堂”开播等工作。

9、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渎职、失职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通过公开电话等方式向市教育局举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落实等失职、渎职问题案件的查处工作。

各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组,并明确其职责分工。

七。学校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2、按照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年级主任包班级、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包学生、中层干部包教职工的“五包”原则,负责本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病缺课和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学校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市教育局与卫生健康委的督促和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师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6、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首选校医或保健教师;

(2)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3)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7、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信息报告;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第三章应急处置

八。疫情监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各学校要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病因追踪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

(一)晨检工作

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对早晨和中午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午检记录本,学校卫生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二)因病缺课及病因追踪工作

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要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三)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九。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校长和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2)学校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2、疫情处置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医疗机构诊治。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经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后可采取停课等措施;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7)学校在接到上级部门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各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病的信念。

十。善后处置

1、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各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疫情的应急管控工作预案6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四、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病例时,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室进行留观,同时上报体卫艺站和区疾控中心。如果疑似病例是学生,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

(二)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总负责)及时跟体卫艺站、区疾控中心联系,根据区疾控中心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总负责)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总负责)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根据区疾控中心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总负责)组织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总负责)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总负责)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五、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疾控中心评估,由学校复学复课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疫情的应急管控工作预案7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

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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